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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知识宣传(五):能否查询他人的信用报告?

字号 文章来源: 2017-07-27 11: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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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知识宣传(五):能否查询他人的信用报告?

1.我能查询别人的信用报告吗?
在没有得到他人授权的情况下,个人是无权查询他人信用报告的。但如果您取得了他人的授权,作为代理人,您可以携带您自己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签名的授权查询委托书、授权委托公证证明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委托人的信用报告。

2.我可以查询亲属(配偶、子女)的信用报告吗?
您仍然需要在得到亲属(配偶、子女)的授权和授权委托公证证明后才可查询他们的信用报告,并按照上一条查询别人信用报告的方法操作即可。

3.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按照《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在办理审核个人贷款申请;审核个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申请;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受理法人、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等业务时,可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其中,除进行贷后风险管理时无须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同意外,因办理其他业务需要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都必须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

4.为什么不能把自己的个人身份证件借给别人用?
首先,这样做违法;其次,会造成信用记录失真。举个例子,任何行为都要有个主体,这个主体不是张三就是李四,如果把张三守信的行为记在了李四名下,这就等于为李四积累了信誉财富,张三却没有得到因自己守信而带来的益处。但如果把张三不守信的行为记录在李四名下,李四就得替张三“背黑锅”。这样,张三和李四两人的信用记录都是失真的,原因就在于信用信息的主体身份搞错了。为避免这种情况,每个人就要爱护自己的身份,是谁的行为就记在谁的名下,不为别人积累财富,也不替别人承担责任,这是呵护个人信用记录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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